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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汽車衡溫度、濕度試驗要求
上海鷹衡將為您介紹電子汽車衡溫度、濕度試驗要求,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電子汽車衡試驗的市場試驗條件是當對一個影響因子產生的效果進行評價時,其他影響因子應在一個接近的正常值上保持相對穩(wěn)定。每項試驗完成后,應允許被測電子汽車衡充分恢復后在進行下一項試驗。這都是為了應避免各種相互獨立的影響因子和干擾同時產生的效果,使我們無法判斷是哪一個影響量的作用效果。試驗還應考慮避免諸如振動、降雨和氣流以及機械對靜態(tài)試驗、影響因子和干擾試驗、物料試驗的影響,試驗時應對上述因素進行約束和限制。試驗前應正常接通被測電子汽車衡的電源,并且大于或等于制造廠家規(guī)定的預熱時間,并且在每個試驗期間能夠保持被測電子汽車衡一直處于通電狀態(tài)。除了進行交流電源電壓變化試驗外,在進行其他試驗時應保持交流電源電壓的穩(wěn)定,避免供電電源變化和干擾對電子汽車衡性能的影響。試驗還應在穩(wěn)定的環(huán)境溫度下進行,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正常室內溫度即可,除非該試驗另有規(guī)定。溫度試驗和濕度試驗還應注意保持被測電子汽車衡的秤體上沒有水氣凝結,這一點十分重要。在每項試驗之前,通常應使用非自動或半自動置零裝置將被測電子汽車衡置零,是被測電子汽車衡的零點盡可能地接近于實際零點,并在置零后的這一項試驗期間的任何時候都不能重新調整被測電子汽車衡,除非累計顯示器出現了指示顯著差需要置零外。累計顯示器零點累計的鑒別力試驗除外,試驗期間要求重新置零。試驗期間被測電子汽車衡的自動置零和零點跟蹤裝置的狀態(tài)應符合每項試驗的規(guī)定。在每一試驗條件下出現的空載示值的誤差應當記錄下來。并應對被本項試驗中每一載荷示值進行修正和修正值,以獲得修正后的稱重結果。以上這些要求僅適用與電子汽車衡的模擬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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